吉林市自然水域 进入禁渔期
时间:2024-05-31 10:53 来源: 字体显示:大中小
日前,记者从吉林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禁渔期的通告》有关规定,自5月16日12时开始,全市自然水域和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陆续进入禁渔期,具体为1.吉林市松花江等自然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2.白山水库执行《白山水库禁渔通告》,全年禁渔;3.松花湖等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时,也充分考虑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禁渔期内,以休闲为目的的垂钓行为在松花江等自然水域是允许的,但仅限一人一杆一钩(不包括锚鱼器等可视化钓鱼方式);松花湖等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在禁渔期间,禁止包括娱乐性垂钓在内的所有作业方式;白山水库按照《白山水库禁渔通告》要求,禁止包括娱乐性垂钓在内的所有作业方式。”
“在松花江等自然水域除了上述的垂钓行为以外,所有捕捞作业都属于违法行为,违反禁渔期规定,擅自从事捕捞作业、偷捕渔业资源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实施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有效养护全市渔业资源,夯实提升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基础,5月上旬开始,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就在全市持续加大禁渔宣传力度,重点在松花江流域沿线乡镇、村屯开展宣传。5月17日至今,市本级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执法车辆22车次,张贴发放禁渔通告和宣传单1500余份,清理地笼22部,挂网90余片。
下一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组织渔业行政执法人员,会同松花湖管理局、属地公安等单位,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巡查检查频次,聚焦禁渔重点任务和渔业管理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各类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