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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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 2014-06-20 03:21:00 来源:

  一、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与再认识 

  (一)国内新农村建设基本趋势。东部地区,总体上属于整体推进型,意在率先实现国家确定的目标,进展比较快,成效比较好,比较有代表性的地区是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一个最大特点是投入力度普遍比较大,各类政策比较健全,且创新力度较大。 

  由于区域经济优势、经济实力和财政支付能力优势,特别是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入成熟时期,在这些地区开始出现新的现象,专家称之为逆城市化(城市产业和人口向城郊和腹地农村转移)现象,推动了传统落后的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也推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分化。有的专家认为,目前长三角农村可划分为五种类型,即现代农业型村落、现代工业型村落、产业集聚与专业市场型村落、古村落(旅游经济型)、山区(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型村落。形成了长三角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化、乡村工业化、村落集镇化或社区化、农民生活方式市民化、基层治理民主化的大趋势。 

  东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三大亮点: 

  1.政策上创新。 

  浙江省: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创新土地使用政策,要求各市县建设用地指标中留出10%指标用于新农村建设。对土地整理项目特别是宅基地整理,预先配给周转指标、资金补助、减免费用等。农村宅基地复垦,每净增一亩耕地,省财政给予补助6000元。使用建设用地周转复垦指标的建设用地,免收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同时规定,各地要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增加耕地面积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对农村新社区建设与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实行项目区管理,即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块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用地包括安置农户用地地块共同组成项目区,通过实施统筹管理、拆旧建新和退建复耕,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更集约。 

  江苏省:以农村“三大合作”(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农民专业合作)改革为重点,加快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步伐,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在政策上,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入股、租赁和联营等方式流转土地,不断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大力支持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高性能农机和农产品运输设备,组建物业合作社,不断增加农民的投资性收入。 

  苏州市提出村级可支配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位于城郊结合部和城市建成区内的村,要全部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让农民“持股进城,按股分红”。鼓励农民现金入股,实行增量扩股,允许股权转让或继承。在土地使用上,认真落实村集体建设留用地政策,在规划时留出10%左右作为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为加快农民向居住区集中,加大宅基地置换力度,置换后增加的土地,原则上20%40%作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上述两类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镇或街道为单位,组建市场化运作主体,并转换到产出快、效益高的产业集聚区或规划区内发展二三产业,产权和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并通过股份形式量化给农民,农民按股分红。凡是农民持股达到80%以上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减免相关规费,并给予资金扶持。缴纳的地方税收、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五年内由财政给予等额奖励.  

  2.措施上强有力。 

  江苏省: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监督考核、社会帮扶。一是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他们根据苏南、苏中、苏北发展水平的差异,分别制定各区域年度完成目标和2010年要达到的最低目标值,让不同条件和不同基础的地区既要有长远目标,促进加快发展,又要立足实际,确保当前工作能落到实处,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二是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以县(市、区)为单位逐年进行考核,但不对乡村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发布。三是加大社会帮扶力度,促进落后村快速发展。坚持省直部门、苏南市县、省属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五方挂钩”,建立“五个一”帮扶机制(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持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扶贫成效与部门考核、干部提拔使用直接挂钩。 

  浙江省:把“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实施一把手负总责。由省委书记亲自倡导发起,并专门成立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省每年都召开一次高规格的现场工作会议,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临大会作重要讲话,同时对实绩突出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在资金投入上,五年累计财政投入资金达50亿元,带动部门配套资金81亿元,村集体、村民和社会各界投入资金量达483亿元,全省总计投入达647亿元,平均每个村达到500万元。2008年预算安排不低于3亿元,各级财政投入总量还要远大于省级。 

  3.工作落的更实。 

  江苏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推进“两个率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充分发挥工业发达、城市密集的优势,立足人多地少、南北差距大的省情,走以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的新型“三农”发展道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强调要“予得更多、取得更少、放得更活”,并积极落实到具体政策和实际中。 

  在政策安排上,建设项目真正向“三农”倾斜,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分配政策积极向“三农”倾斜,着力拓宽农民直接增收渠道;财政开支切实向“三农”倾斜,加快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进入农村。今年省级财政预算用于“三农”的投入280亿元,比上年增加50亿元。 

  在工作摆布上,从农民要求最紧迫、受益最直接而目前又能做起的实事做起,突出抓好“十大工程”,即高效农业规模化、500万农民转移、百万农民培训、城乡规划全覆盖、农村道路通达、农村清洁、农民健康、农村文体、农村社会保障、“千村万户帮扶”工程。为此,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评价指标体系,把十大重点工作量化为10个方面的24项指标,旨在确立鲜明导向、把握发展进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浙江省:紧紧围绕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安排实施了一系列爱民利民工程。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龙头,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居住,一批中心村率先建成规划科学、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服务齐备的农村新社区。在全省范围加快推进乡村康庄道路、千万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新农村电气化、百万农户沼气和绿化示范村等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推进农民培训从适应性、数量型向战略性、质量型转变,引导更多农民到中心镇投资创业、务工经商。近三年,全省累计实施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36.6万人,培训转移率85.8%。在社会事业建设方面,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四项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高标准普及农村15年基础教育。大力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2007年全省农民参合率已达88%,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2% 

  中西部地区: 

  总体上走的是以点带面的抓法,大都提出了“百镇千村”试点或建设口号,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前提下,把农村道路、农民安全用水、农村电力、清洁能源、环境整治等做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的一系列新政策、落实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文化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少数地方开始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探索乡村规划体系建设等等。 

  这个区域总体上有三大特点:一是区域内各级政府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尽管有的省每年拿出几亿元,但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需要资金量相差甚远;二是区域内广大农村比较落后,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差,收入水平相当低,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承受能力很弱,在现有的消费水平下,很难从有限的收入中拿出资金搞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就自己家的有些建设也是能用就用。三是区域内各级干部群众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不敢大胆创新,走的基本是别人走过的老路,所以新农村建设不可能迈出大步伐。 

  江西省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作法: 

  赣州市是我国以地区为单位,最早提出并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地方。目前,赣州的新农村建设也是试点阶段,但他们走过了最艰难的启步阶段,广大农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性,并自主地推动着新农村建设。 

  赣州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抓法是:以“亲民、为民、富民”活动为总抓手,以村镇规划、“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文明村镇创建为切入点,以村镇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基层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在全市开展“五新一好”的新农村建设。“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主要是通过政府扶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力量资源、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一,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2005年春节,市委、市政府印制了126万张新农村建设年画送到所有农户家中,编印了《新农村建设读本》免费发到乡镇村。本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在每个村屯中,建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工人组成的村民理事会,让他们放手发动群众,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事务,形成了群众组织群众、群众发动群众、群众服务群众,有效解决了我们多年解决不好的“一事一议”问题。在诸多问题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吸引村民参加讨论。 

  第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引导新农村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把“三清三改”作为启动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集中整治农村违规乱占耕地建房的同时,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引导农民拆除“空心房”;在“三清三改”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村庄整治,使农村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在较短时间内有了一个较大改观;抓点连线扩面,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2006年,赣州市已完成264个小城镇和1046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建立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600多个,发展会员7.8万个,培训农民57万人,农村面貌和农民的精神状态有了较大改观。 

  第三,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赣州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路线。通过建立村民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在示范点建设中,采取“统一扶助标准、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奖代补、农民自主建设”的办法推进,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和自身财力状况,确定建设项目及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开;通过理事会与农户签定建设意向协议,自主向政府申报,农民自愿参与的村定为试点村;政府以“实物补贴”的形式,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村庄整治改造、“三清三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建设,都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来组织实施,做到了建设资金由理事会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由理事会签定、工程进度由理事会监督、建设质量由理事会监管。 

  第四,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一方面强化领导,层层建立了组织机构;组织万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与群众同吃同劳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对各类涉农支农资金和项目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建立了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倾斜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2004年9月2006年已整合资金4.9亿元;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尽其所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吉林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果。 

  第一,生产明显发展、收入明显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00亿斤的阶段性水平,2006年达到544亿斤,2007年大灾之年仍然达到490.8亿斤,农产品加工业继续呈现超常规快速发展,两年销售收入增加567亿元,2007年实现1570亿元,比2005年增长56.5%,成为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畜牧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人均肉类占有量127.43公斤,连续10年位居全国首位。园艺特产、绿色食品和乡镇企业均实现了快速发展,分别增长14.3%29.3%14%。县域经济连续四年突破全省平均水平,“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状况正在有效改变。 

  农民收入连续大幅增长。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保持了2004年以来快速增长的势头,两年增加926元,2007年达到4190元,比2005年增长28.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0元。两年输出农村劳动力680万人(次),2007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49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6%。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增收的重要来源,多元增收格局正在形成。今年一季度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780元,同比增长近30% 

  第二,农村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农村教育方面:两年来,全省全面免除了232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完成了65万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医疗卫生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到所有县(市)和城区所辖乡镇居民,每位参合农民的统筹基金由原来的30元提高到50元,参合农民达到1162.5万人,占83%以上。社会保障方面:继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农村符合条件的80万特困群众已全部纳入社保范围,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360元,全面完成了670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了400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文化建设方面:启动了广播电视标村村通工程,目前,已有3550个村实现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在全省组织了“万场电影进万村”活动,两年共为农村放映电影8万场次;试点村两年建设村图书室157,农民夜校150所。 

  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泥草房改造:从2007年起启动了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试点,2007年改造农村泥草房3.7万户。道路建设:两年新修乡村道路15000公里以上,98.9%的乡镇和75.7%的行政村道路实现了硬化。农村饮水:2005年国家核定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659.4万人,饮水安全普及率54%。两年来,完成水源工程2606处,解决171.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仅去年一年就解决农村120万人饮用高氟高砷水和30万人饮用苦咸水问题,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66%。农村电力:两年新建和改造66千伏线路2152公里,新建和改造0.4千伏线路2060公里,新建和改造低压台区5987台,新增配电变压器287台。农村用电量由2005年的28亿千瓦时增加到去年底的32.6千瓦时,增长16.5%。清洁能源:2005年户用沼气池3.5万个,到2007年户用沼气池6.4万个,秸秆气化站9座。 

  第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加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普遍开展了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干部,把党员干部培养成致富能人的“双向培养”活动,广泛开展创建“五好班子”活动,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继续推进两委一肩挑改革,全省一肩挑的村已达到3756个,占总数的40.2%。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启动实施“人才服务现代农业项目”。积极开展平安村镇建设,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两年实践中对新农村建设的再认识。 

  1.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四大难题。一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机制难建立。政府主导就是主要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投入的主体是各级政府,是公共财政;农民主体指的是建设主体,要动员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社会参与就是形成一种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氛围。二是稳定的投入体系和机制难建立,钱从哪来的问题难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的主体上政府,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需要建设的内容,又不能完全靠政府。要建设好新农村就必须建立起稳定的投入体系和机制,这应该是一个多元化的、多层次的投入体系,是集政府、社会、个人为一体的投入体系。三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难,开辟新增收渠道难。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个长期的话题,也是一个战略性话题。可以说,如果农民收入水平没有稳定持续增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就是失败的,这是根本标准。就我省而言,增加农民收入的压力更大,难度更大。四是新农村后续管理难,管理机制难建立。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个管理意识缺位与城镇化、社会化管理要求的矛盾,二是管理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的矛盾,三是集体经济的重要地位与发展集体经济难的矛盾。 

  2.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四大误区。一是把发展农村经济与新村建设分离开来。新农村建设的5句话,20个字是一个整体,不能够只理解其中的某句话,而要整体理解。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是最大的民生,村庄整治,民主政治建设也是民生之需,我们都要发展,且前后是相辅相成,是相互促进的。二是把农民主体理解为新农村建设要以农民为投入主体或国家拿不起钱就得由农民出。农民主体概念上讲是建设主体,也是享受主体。不是要由此就得放开一事一议,随意向农民收钱、摊派。三是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单一的项目建设。多数地方没有真正把新农村看成是自己份内的事,有的县级政府两年分文没投,一提到钱就是资金紧张,但干别的都能拿出钱来。四是一哄而上,急功近利。新农村建设是长期任务,也是艰巨任务,急不得,慢不得,急了就要出现形象工程,摆花架子,农民得不到实惠,投入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慢了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就要落后。 

  3.建设新农村必须高度重视的五个问题。是规划问题。要建立起科学有序的乡村布局规划体系和村镇建设规划。二是宣传教育问题。农民出现等靠要,主要是我们宣传不到位,农民还没有真正理解国家政策。三是政策体系建设与落实。政策是生命线,没有政策支持,就很难今后的新农村建设好,制定政策后一个很重要环节就是落实好。四是奖勤罚懒问题。从两年试点中,我们感到新农村建设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调动好各级政府、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民三个积极性。从今年起,省里搞好六个整体推进县试点,主要是要建立起以奖代补的投入机制。五是工作体系建设问题。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就能干得了干得好的事,各级党委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工作体系建设,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指挥中枢和高度敏感的神经网,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扎实推进。 

  4.新农村建设需要把握好的三大机遇。国家政策机遇:中央五个一号文件形成了新时期“三农”政策的基本框架,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政策保障,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强,增加对“三农”的投入,特别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将成为国家重点。工业化加速的机遇: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这三化是时代的特征,是时代的主流,也是今后中国发展的基本方向,随着工业化的加速,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会越来越大。发达地区已经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机遇:农村综合改革就是要重构农村治理,在新的乡村治理形成中,就要出现很多新的服务领域,新的服务组织和新的服务形式,这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机制创新的大好机遇。 

  二、我省新农村建设支持政策体系 

  (一)政策体系框架。 

  1.切实履行政府主导责任,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主要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主体、建立专项资金体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2.调动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包括:建立奖补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努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增强村级组织的带动能力。 

  3.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构筑合力建设的有效机制,主要包括: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主要包括:建立城乡发展的新机制、建立新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二)具体政策。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坚持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做到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财政体制,确保财政收入分配切实向“三农”倾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个明显高于”的精神,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主体。农村修建的道路、电力、能源、垃圾处理、给排水、农田水利、广播电视和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农村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政府是投入主体。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建设,在保障农村生活用电的基础上,确保农村生产用电。调整涉农项目配套政策,取消扶贫开发工作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强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县及县以下配套。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确定部分资金用于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并视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大投入比例。 

  3.建立专项资金体系。省级财政继续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州)、县(市、区)级财政也要建立纳入财政预算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要严格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编制村镇规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和改善人居环境等补贴。 

  4.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以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建设区域和重点项目为载体,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采取“以县为主、多层次结合”的办法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项目资金,逐步形成资金项目安排合理、管理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机制。 

  加大涉农投入和资金项目整合协调力度。各县(市、区)向上申报涉农建设项目时,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紧密地衔接起来,把各行业各部门投入的资金集中投放到建设区域。通过县级的统筹超前运作,实现各行业各部门资金在保持投入方向不变、用途不变、管理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相对的集中投入,提高资金的规模效益,加快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建立由县(市、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并监督落实,逐步做到支农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集中统一。除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等特殊用途的资金外,其他资金在保障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均可以进行整合。产粮大县、生猪生产大县奖励资金要拿出一部分用于粮食生产和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5.建立奖补机制。研究建立《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补贴目录》,探索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贴分配的激励机制。对农民建设热情高、主动性好,并能够为项目建设做好基础性准备的,在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对符合《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补贴目录》规定的项目,可由农民先行建设,政府验收后进行奖补。 

  6.鼓励支持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坚持以生产促发展。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将农民自己兴建的小型排涝设施纳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贴范围。对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民创办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给予资金支持;对农民、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购置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对部分农机作业环节进行补贴,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对从事农田作业活动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对农机跨区作业实行免费道路通行。贯彻落实对畜禽养殖业的各项补贴政策,对能繁母猪、基础奶牛继续给予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进行其它畜禽品种改良的农户给予补贴。对兴建符合省里规定标准的养殖场、牧业小区给予补贴。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对农民投资发展棚膜经济的,给予必要的补贴。建立保持和培肥地力的激励机制,对秸秆还田、增施农家肥的农户给予必要的补贴。 

  支持农民改善生活条件。农民改善自身住房、院落、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可以给予必要的补贴。农村自来水供应免收水资源费,兴建自来水工程免收农村电力增容费,自来水运行用电按农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建立农村供水水费补贴制度,根据农村供水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从确保工程正常维护和良性运行的需要出发,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资金补贴,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支持农村发展清洁能源,对秸秆气化、沼气项目给予必要补贴。加快编制村镇建设规划,着眼于城镇化加快进程和农村人口不断转移的趋势,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优化村屯布局,鼓励农民向中心村、建制镇集中,新建住房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撤村建居试点,拆旧建新腾出的宅基地、废弃地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为耕地,确实无法复垦的废弃地可作为集体建设用地。财政支持的建设项目,可由农民或集体自主建设的,不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收费按普通就医者标准收取,不准擅自抬高收费标准。 

  7.努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加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整合资源,建立县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教育、劳动、农业等部门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文化、技术、经营“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民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入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市场化培训试点。建立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和“春风工程”,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8.进一步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对由村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县级政府可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给予支持,实行筹补结合。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对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基础薄弱、欠账较多的,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筹资筹劳标准可以突破上限,以农民群众认可的标准为准。 

  9.增强村级组织的带动能力。继续加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自身建设,优先从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村级组织骨干力量,积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注重在青年致富能人中培养党员,在青年党员中培养村干部。继续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和扶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业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群众认可的优秀村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新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允许采取财政补助、村集体支持和村干部缴纳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 

  10.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机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逐级负责工作制度。继续巩固和完善领导建立联系点、部门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大专院校支持农村、民兵预备役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帮扶机制,采取结对帮扶,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有效方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实行指导员制度,鼓励开展农村自愿者行动和支农支教支医活动。 

  11.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村企共建活动。鼓励企业为农产品基地农民提供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服务,所发生的服务费用,可在税前列支。对到农村投资兴办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工商企业,要给予优先立项,并在工商、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政策倾斜;对直接参与新农村项目建设的,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实行税收减免。继续推进军民共建活动。鼓励支持省军区所辖的各军分区、武装部、民兵预备役、边防部队参与地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村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广泛开展捐资捐赠活动。鼓励社会团体、组织、企业、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等形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建立城乡发展的新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将农村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衔接起来,纳入统一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城乡资源配置和设施共享。积极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根据产业项目类型,在城乡间合理摆布,逐步形成城乡产业布局科学、共同发展、共同促进的新局面。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将农村道路、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统筹考虑,针对基础设施城乡间差距,将建设重点转向农村。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快农村服务业建设,加大新型服务业投资在农村的比重,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养老保险、公共卫生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尤其是解决好好农民工劳动安全、工伤大病保险、子女就学等问题。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借鉴城市社会管理经验,探索适合农村社会管理的办法和有效途径,逐步规范农村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与城市相统一的社会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 

  13.建立新的政策体系。本着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的原则,调整和建立符合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体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要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从本地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省直有关部门制定的扶持政策将汇总成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汇编印发全省,形成较为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 

  14.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体系。逐步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各地资本到农村地区创业发展,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农业银行城乡联动优势,加强涉农金融服务。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发挥融资功能作用,切实为涉农企业、公司等提供金融服务。邮政储蓄银行要发挥网络优势和品牌优势,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吉林银行要对农业企业及涉农经营项目给予支持。增加金融机构对“三农”信贷资金投放规模,县域内金融机构对当地“三农”新增贷款达到其新增存款60%以上的,对其营业税给予适当优惠。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认真落实农业保险政策,逐步把涉及民生的主要粮油作物和畜禽品种纳入农业保险范围,逐步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15.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奖励制度,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每年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每两年对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帮扶单位和驻村指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奖励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的村镇、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奖励。 

  三、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考虑 

  (一)明确建设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建设进度上,实现“三个率先”:城市所辖区(除长春市双阳区、松原市宁江区、白城市洮北区、白山市江源区和八道江区外)的村,全省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部分基础较好的中心村率先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2008年推进1000个村,2009年推进1000个村,201250%以上的村镇基本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 

  在经济发展上,实现“六个较大幅度增长”:一是粮食产量再增产100亿斤,达到600亿斤阶段性水平;二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000元,达到6000元;三是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年递增15%;四是畜牧业养殖产值突破1000亿元,年递增9%;五是园艺特产业产值增加200亿元,达到520亿元;六是林业总产值翻一番,达到500亿元。 

  在公共服务上,实现“七个全覆盖”: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全覆盖,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实现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二是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每村建有1个标准化卫生所;三是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全覆盖,村建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达到100%,每个行政村年放映电影12场,行政村放映电影比例达到100%;四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应保人群享受保障达到100%;五是农业保险全覆盖,主要粮食作物和畜禽品种全部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六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覆盖,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七是农村就业服务全覆盖,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组建率达到100% 

  在基础建设上,实现“五个明显改善”:一是水利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基本完成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以灌区治理和抗旱水源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农机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全程农机化示范区覆盖到所有产粮大县,示范区内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实现全程机械化;三是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及草原建设、湿地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加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初步建立;四是村容镇貌明显改善,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五是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 

  在改善民生上,实现“五个村村通”:一是基本实现农村道路村村通,新修道路3.5万公里,所有乡镇和95%以上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二是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90%以上的20户以上自然屯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基本实现电力村村通,动力电入户进农田;四是基本实现饮用水村村通,解决3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73%左右;五是基本实现信息村村通,村级信息服务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在体制机制上,实现“五个创新”:一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建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教兴农格局,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二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建立服务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多元投融资平台;三是推进农村服务方式创新,建立运转协调、功能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推进农村经营组织创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五是推进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全面建立起防灾减灾避灾预警预测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坚持规划先行,实施分类推进。 

  规划总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统筹推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村)规划,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中心村集中,实现节约资源、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和生存质量、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全面开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2008年以县(市)为单位,全面开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明确重点建设的中心村、中心屯,制定未来5年年度建设推进计划,确定推进点,实现科学建设。2008年所有的县级市要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所有的县要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08年全省完成100个镇、1000个村规划编制任务,2012年前完成全省所有镇、乡和50%的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将各类国有农场纳入规划编制范围。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升产业支撑能力。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着力发展粮食、农产品加工、牧业、园艺特产和绿色食品五大产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组织化和农民技能化六化进程,着力实施增产百亿斤粮食、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水利建设、全程农机化示范、精品畜牧业跨越、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八大工程,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村镇经济。以发展县域经济为统领,实施产业富村、科技兴村、企业带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等发展模式,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着力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格局,推动专业村屯建设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围绕农机化示范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农产品加工、特色产业和农村服务业,培育发展各类专业经济协会和合作社。加强辅导培训,完善配套政策,规范运作机制,提高带动能力。到2012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0000个,带动农户300万户。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实现形式。通过租赁、承包、拍卖、股份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加强集体机动地、荒地、荒山、荒滩、荒水经营管理,增加集体资源性收入。积极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努力解除债务对乡村的困扰。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实现林业资源优化配置中促进集体和农民分享应得利益。到2012年,乡村债务负担明显减轻,20%以上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盈余,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投入和有效管理。 

  (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实施村容镇貌整治工程。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农村脏乱差,突出抓好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三线整治,深入推进农村“四清四改”(清理围墙院落、清理垃圾粪便、清理边沟污泥、清理乱堆乱建和改水、改厕、改灶、改路),加强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加快农村人畜分离步伐,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 

  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采取旧村改造、集中建村、生态移民、消灭“空壳村”和迁移居户等方式,集中力量搞好农村泥草房改造,积极推广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引导农民对现有砖瓦房进行改造,加快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到2012年,全省基本上消灭泥草房,30%以上的农户住进环保节能、安全实用、新颖漂亮的新居。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以秸秆气化、沼气建设、风能和太阳能利用为重点,提高农村再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通过提高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向肥料、燃料、饲料的资源转化;通过集成配套推广节水、节肥、节能等实用技术,净化水源、净化田园和净化家园,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目标。从2008年开始,平均每年新建100个清洁能源示范村,新增农村沼气池35万个。 

  实施“双千村企共建”工程。积极引导和推动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它企业直接到农村投资兴业、建设基地、经销农产品、提供技术人才支撑和直接参与兴办农村服务业,为农村提供多方面支持和帮助,增强农村发展“造血”功能。每年组织200户各类企业与200个村开展村企共建活动,到2012年,共组织1000个各类企业与1000个村进行对接共建,实现村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实施便民服务配套工程。按照服务均等化和便民利民的要求,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主体,推动农村服务业发展。在试点村和推进村积极构建现代农村物流、水利灌溉和农村居民供水、农机服务、市场信息、交通运输、邮政通讯、信贷网点、电力供应、广播影视、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教育文化以及餐饮洗浴、旅游观光等服务设施,推行法律、会计、公证、咨询、广告、设计、市场管理等便民服务,打造农村社区(居民点)服务业发展新平台。到2012年,全省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000个。 

  实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进一步整合农业、劳动、教育和广播电视等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计划,每个县集中建设1所集农民科技培训、转移培训和科技推广于一体的示范性职业教育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个技能培训基地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实施“阳光工程”和“春风工程”,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多渠道、多形式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到2012年,全省农村接受职业教育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比重60%以上,全省50%以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2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及非农产业,人均劳务收入达到2600元左右。 

  (五)着力完善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按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工作格局的要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凝聚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建立完善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项目资金整合机制、帮扶指导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金融支持农村发展机制、农民自我建设和管理的运行机制。 

  六)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新农村建设组织保障。强化统一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组织协调工作体系。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督查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督查指导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考评奖励制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设立奖励资金,对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帮扶单位和驻村指导员进行表彰奖励。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袁甲业 

20085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