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政府采购>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处置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处置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03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处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7003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经三次公开招标,均因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招标失败;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春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长春明宇金融广场A2栋29层29172号房间
三、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孙宇
联系电话:13844089570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2.财政部门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曹杰
联系电话:13843108382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A座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初审:高健 复审:曹杰 终审:曹杰
附件信息:
处置论证意见.pdf (1.4 M)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处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docx (14.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