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L-[2021]-0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1]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和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共同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选择;
2.2招标范围: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智能家居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编制;
2.3服务期限: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后20日内完成;
2.4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东翔大街以东,东河东路以北;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供优质服务;
2.6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3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49215262@qq.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获取文件成功后将本次获取文件的相应材料邮寄至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收件人:李春艳,联系电话:13756143700)。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5)外埠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其他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128号
联 系 人:荣婉延
电 话:0431-847806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 系 人:李春艳
电 话:13756143700
监管部门: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431-8443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