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25(A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946.78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5536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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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吉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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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吉林农业大学25(A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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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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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现有校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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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94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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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14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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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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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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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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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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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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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郭伟生,王芳 |
联系电话:0431-84533256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3月26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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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林农业大学25(A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73-2140GNJLGCGK05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农业大学25(A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183号、[20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25(A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2.3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现有校园内。 2.5 计划工期:2021年4月21日开工,2021年8月30日竣工,共132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招标控制价:1946.777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近三年(竣工时间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从事过同类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一项,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业绩不作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纸质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的社会保险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人证合一,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证明,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3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度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3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2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长城乡联规[2020]11号文件的规定,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农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人:郭伟生,王芳 电 话:0431-8453325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 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 传真: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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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17767766355(肖经理)、0431-88779873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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