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JXZB2021-47.48.49.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已由长净经审字【2021】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100%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分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划分 |
分项工程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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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一标段 |
1 |
银杏路北侧道路和路侧园林工程 |
60.24 |
2 |
福祉立交桥下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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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成区裸露地面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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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成冻雨灾害后补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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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成区公共绿地豚草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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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玉潭镇、新湖镇城镇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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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聚业大街口袋公园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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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态大街彩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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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环城路口袋公园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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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环城路彩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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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银湖路北侧(金宝街-金屏街)绿化带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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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聚业西街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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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明宇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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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名人公园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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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二标段 |
1 |
保利采空公园 |
52.46 |
2 |
景区三环路生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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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建区裸露地面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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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建区冻雨灾后补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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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长清公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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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靠边王沟和靠边王支沟滨水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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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三标段 |
1 |
滨河路公园(伊通河南南段) |
52.72 |
2 |
滨河路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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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城乙一路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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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丙五十一路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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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态西街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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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丙十四路道路和路侧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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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福祉大路彩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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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普路彩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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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态广场内彩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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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往年城市彩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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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四标段 |
1 |
园林绿化工程一标段(2021年) |
25.39 |
2 |
园林绿化工程二标段(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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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园林绿化工程三标段(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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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园林绿化工程四标段(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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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园林绿化工程五标段(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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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态大街道路两侧、生态东街分隔带绿化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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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态西街整理绿化用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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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名人公园、明宇广场、七十四中北侧整理绿化用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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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富奥斯坦利北侧(金河街以东),银锦路(净土寺东侧)游园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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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七十四中北侧(金河街以西)游园园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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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薛家公园北侧园林工程 |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3监理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结束止。
2.4项目地点: 长春净月开发区。
2.5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1年1月及2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9监理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日至 2021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国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无在监承诺书
④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
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附件(如有)
注: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不少于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张颢
电话:0431-845324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汇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2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31-81165003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