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文印中心搬迁改建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6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拆除、建筑、装饰、道路及围墙工程,电气、消防电、路灯外网及消火栓报警外网工程,给排水、采暖、消防水、通风、空调以及消防水外网工程,弱电及弱电外网工程、给水外网、供暖外网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872.52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6391001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市直机关文印中心搬迁改建项目(一标段) |
|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位于长春市信访局联合接待大厅院内,东至省图书馆、西至规划路、南至市政府北路、北至规划路 |
|
总投资(万元):872.52 |
|
建筑面积:1831.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拆除、建筑、装饰、道路及围墙工程,电气、消防电、路灯外网及消火栓报警外网工程,给排水、采暖、消防水、通风、空调以及消防水外网工程,弱电及弱电外网工程、给水外网、供暖外网等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7月0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
联系电话:0431-81942559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4月30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直机关文印中心搬迁改建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0〕256号、长发改代建字〔2020〕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代建单位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直机关文印中心搬迁改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信访局联合接待大厅院内,东至省图书馆、西至规划路、南至市政府北路、北至规划路。 2.3 计划工期: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7月1日。 2.4 建设规模:规划改建总建筑面积1830.80m2,其中原有建筑面积915.40m2,接层建筑面积915.40m2。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招标编号:FGJL-DLG2021002-1):拆除、建筑、装饰、道路及围墙工程,电气、消防电、路灯外网及消火栓报警外网工程,给排水、采暖、消防水、通风、空调以及消防水外网工程,弱电及弱电外网工程、给水外网、供暖外网等;二标段(招标编号:FGJL-DLG2021002-2):强电外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应同时包含“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一标段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二标段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各投标人只允许就本招标项目上述2个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不得兼投,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4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3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431-8194255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陶然公馆)19栋6楼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85961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监督人:柴工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17767766355(肖经理)、0431-88779873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