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21J-LHS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长春莲花山度假区供水管线工程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莲花山度假区供水管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给水管网、附属设施,新建37条给水管线,管线长度46476m。
2.3计划投资:总投资11972.06万元(其中:勘察费80.70万元;设计费302.6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全部内容(包括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程建设地点:莲花山度假区内。
2.6 勘察设计周期:二个月。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勘察和设计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2018年至2020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项目(一项勘察业绩或一项设计业绩或一项勘察设计项目)。
3.4类似业绩的认定: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中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及人员分配);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有良好的信誉):
(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单位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该证明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西安花园1栋4门1707室)购买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原件;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7)须提供投标单位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431-87821231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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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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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