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KL-ZH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新都荟项目二期工程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4-220175-04-01-140653,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新都荟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中韩新都荟二期B1#楼13150.84 m2,B2#楼5419.78 m2,B7#楼11457.77 m2,B8#楼7658.8 m2,BG1#楼2300.16 m2,BG2#楼2237.54 m2,地库10285.21 m2,共52510.1 m2,其中B1#楼、B7#楼、B8#楼建筑高度53.85m。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聚德大街与德旺路交汇。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监理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2.6招标范围:针对中韩新都荟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准备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鲜章);
(6)“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鲜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3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德环卫基地大楼
联系人:赵海洋
电话:1894661822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楼
联 系 人:于兵
联系电话:18348696094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