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包含本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340.82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9421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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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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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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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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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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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34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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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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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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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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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包含本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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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至2022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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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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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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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贯帅 |
联系电话:0431-8999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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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8月30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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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编号:YZZB-20210021-(1)(2)(3)(4)(5)(6)(7)(8)(9)(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已由长春市宽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长宽发改字【2021】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80%债券,20%财政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标段划分 最高投标限价 建设规模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一标段 一标段 5779376元 丙八路新建车行道面积3219.5平米、人行道面积1400平米、设置路灯13套,新建雨水管线总长321.844米,植行道树138课,绿化面积1020平米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二标段 二标段 13408245元 丙八路新建车行道面积 8566.34 平米、人行道面积 4754.08平米、设置路灯58套,新建雨水管线总长1282.824米、污水管线总长970.457米,植行道树400棵,绿化面积1902.0平方米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三标段 三标段 13029362元 丙三十五路新建车行道面积11792.5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930平方米、设置路灯56套,新建雨水管线总长920.37米,植行道树388棵,绿化面积2898平方米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四标段 四标段 52222105元 北凯旋路道路工程全长为1307.682m;雨水管线全长2649.35m(含预留管长度),污水管线全长2651.38m(含预留管长度)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五标段 五标段 9727625元 甲四路新建车行道面积11485.5平米、人行道面积2672.95平米、设置路灯22套,新建雨水管线总长655.949米、污水管线总长320.526米,植行道树158棵,绿化面积2291平方米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六标段 六标段 3379058元 丙四十一路新建车行道面积2503平米、人行道面积1196平米、设置路灯8套,新建雨水管线长315.616米,植行道树108棵,绿化面积 806 平方米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七标段 七标段 1957740元 丙十七路新建车行道面积1425.6平米、人行道面积787平米、设置路灯10套,新建雨水管线总长214.991米、污水管线总长146.727米,植行道树62棵,绿化面积472平方米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八标段 八标段 15044889元 丙六十路新建车行道面积16607平米、人行道面积2269平米、设置路灯23套, 新建雨水管线总长755.995米、污水管线总长849.102米,植行道树320棵,绿化面积2212平方米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九标段 九标段 17690780元 丙六十四路新建车行道面积14440平米、人行道面积3406平米、设置路灯26套,新建雨水管线总长895.608米、污水管线总长998.787米,植行道树172棵,绿化面积1247平方米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打通路网连接点项目施工十标段 十标段 14555053元 丙六十五路新建车行道面积12176平米、人行道面积4194平米、设置路灯26套,新建雨水管线总长904.394米、污水管线总长904.394米,植行道树1126棵,绿化面积8183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包含本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3建设地点: 一标段:丙八路(丙三十二路至甲五路)起点位于甲五路,终点为丙三十二路。 二标段:丙八路(南起丙二十路北至丙十四路)。 三标段:丙三十五路(北凯旋路至丙十二路东)起点位于北凯旋路,终点至丙十二路东。 四标段:宽城经济开发区小城子街以西,长农公路以东,富盈路以北,华能路以南。 五标段:甲四路(东起甲二路西至丙十一路)。 六标段:丙四十一路(东起丙九路西至丙十路)道路起点位于丙九路西侧路面边缘,终点为丙十路东侧路面边缘。 七标段:丙十七路(东起现状路西至丙八路)。 八标段:丙六十路(南起丙六十五路北至乙九路)起点位于丙六十五路,终点北至乙九路。 九标段:丙六十四路(西起乙八路东至凯旋路)起点西起乙八路,终点东至凯旋路。 十标段:丙六十五路(西起乙八路东至凯旋路)起点西起乙八路,终点东至凯旋路。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竣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至十标段(除四标段外)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道路施工业绩。 注:本项目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一至十标段(除四标段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 项目管理团队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检)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 3.6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强制性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及职称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犯罪行贿记录。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当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3本次项目(一至十标段)采取不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按所投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参与情况),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及领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8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3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一至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四至六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至十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从综合评定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凯旋路7388号 联系人:贯帅 电话:0431-899918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嘉惠第五园8栋116号 联 系 人:赵云鹏 电 话:0431-8074078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处 联系方式:0431-88779860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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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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