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施工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905.05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9587001004 |
|||||||||||||||||||||||||||||
建设单位: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乡建设分局 |
|||||||||||||||||||||||||||||
标段(包)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常利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 |
|||||||||||||||||||||||||||||
总投资(万元):905.05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施工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09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6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7 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周晗 |
联系电话:0434-6810078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6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2058200010095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乡建设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市政道路5条,其中包括科技路、科技一路(科技路-硅谷大街)、科技一路(硅谷副街-文化二街)、科技二路、科技三路。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行车道、人行步道、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划线、指示牌、交通指示灯等。 2.3建设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 2.4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监理标段,第二、三、四、五、六标段为施工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项目编号 路线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 A3205820001009587001001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根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计取监理费折扣系数不高于 0.5 第二标段 A3205820001009587001002 科技路 7768137元 第三标段 A3205820001009587001003 科技一路(科技路-硅谷大街) 7428567元 第四标段 A3205820001009587001004 科技一路(硅谷副街-文化二街) 9050517元 第五标段 A3205820001009587001005 科技二路 7783784元 科技三路 12955077元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东部新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第二、三、四、五、六标段:相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施工内容; 2.6计划工期: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第二、三、四、五、六标段:2021年10月15日-2022年9月30日,共计3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第一标段: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第二、三、四、五、六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三、四、五、六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吉林省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外省企业执行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招标共6个标段,监理标段允许投标人对监理1个标段进行投标,施工标段允许投标人对施工5个标段进行投标,施工标段可兼中。但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允许重复,否则取消其后续标段中标资格,按第一标段到第六标段顺序评标。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及身份证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 60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标段)依法重新招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30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7 开标室。同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估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乡建设分局 地 址:公主岭市范家屯镇 联系人:周晗 联系电话:0434-68100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常利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越大街与越达路交汇长春高新越达科技产业园5栋三层 邮编:130015 联系人:祝佳美 电话:0431-81902477 邮 箱: clgczx2018@163.com 开户名称:吉林省常利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2050137010000000974 监督部门: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4-6530984 公主岭市财政局 电话:0434-6869068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6256069 邮箱:2750457817@qq.com 地址:公主岭市正阳街588号 邮编:136100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6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