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26.96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11720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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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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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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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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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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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32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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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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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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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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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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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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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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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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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秦磊 |
联系电话:15948319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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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8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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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KX2021-5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朝发改审【2021】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 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 JLKX2021-555-1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3201175元 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 JLKX2021-555-2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3269568元 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三标段 JLKX2021-555-3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3246472元 长春市朝阳区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四标段 JLKX2021-555-4 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3489744元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市内。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及身份证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标段)依法重新招标。 3.11 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当投标单位在前一标段通过随机抽取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标段仍可参与评审及随机抽取,但后续标段不再确定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此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顺序按一、二、三、四标段先后进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秦磊 联系电话:159483193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389号 联 系 人:刘畅 联系电话:19969504423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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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8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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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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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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