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服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保修期阶段、运维(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发包方发包的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各方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对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万元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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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778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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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国兴生物科技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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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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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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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位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丙十九街以西、金汇大路以北、中韩丙五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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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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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7876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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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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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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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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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服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保修期阶段、运维(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发包方发包的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各方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对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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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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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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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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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马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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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31-8118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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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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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监理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国兴生物科技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0.9亿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66444㎡,其中产业园区占地面积154444㎡、园区外道路占地面积212000㎡;总建筑面积178764.64㎡,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含变电所)、实验研发服务中心、质检试验楼、质检研发楼、各类疫苗车间、物流中心、倒班宿舍、锅炉房、污水站、危险品库、仓库、消防设施、食堂、门卫等。新增3条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4270m,具体为中韩乙一路(仁德大街-山水大道)、中韩丙五路(乙五街-丙十九街)、中韩丙十九街(中韩乙一路-金汇大路),含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等。
2.2 建设地点:位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丙十九街以西、金汇大路以北、中韩丙五路以南。
2.3 招标范围: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服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保修期阶段、运维(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发包方发包的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各方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对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应至少完成过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下同)的施工监理业绩。
3.3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
(2)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不能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8 施工监理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上述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9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3.10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 11月 23日8时30分至2021年 11 月 2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迪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16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开标会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国兴生物科技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A栋904室
联 系 人:马瑞成
联系电话:0431-81180169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刘鹿
联系电话:1854319689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188058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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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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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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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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