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线工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线工程三种车型(三期车、四期车、增购车)的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评估过程主要以《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 [2019])17号)为技术依据,制定合理的《初期运营前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安全评估方案》,对照标准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进行安全测试,出具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对测试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68.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212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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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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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线工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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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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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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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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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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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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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线工程三种车型(三期车、四期车、增购车)的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评估过程主要以《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 [2019])17号)为技术依据,制定合理的《初期运营前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安全评估方案》,对照标准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进行安全测试,出具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对测试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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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1月18日至2022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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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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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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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殷先生 |
联系电话:0431-8433610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7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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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122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线工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线工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线工程线路全长5.517公里,设车站4座,其中利用既有地面站1座,利用既有地下站1座,新建地下站2座;最大站间距1.486km,最小站间距1.177km,平均站间距1.379km,另有湖光路车辆段大库改扩建工程。停运区域的行车指挥归综合联调指挥。从西安桥站东端区间出岔,设置故障停车线,故障停车线长度0.171公里。 2.4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延线工程三种车型(三期车、四期车、增购车)的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评估过程主要以《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 [2019])17号)为技术依据,制定合理的《初期运营前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安全评估方案》,对照标准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区间照度进行安全测试,出具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对测试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中第十七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8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7263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栋405室 联系人:张先生、吴女士 电话:0431-84621603转805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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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7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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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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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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