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云水街道路与排水工程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完成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云水街道路与排水工程二标段道路、排水、绿化、标志标线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2.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876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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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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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云水街道路与排水工程二标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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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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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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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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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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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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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完成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云水街道路与排水工程二标段道路、排水、绿化、标志标线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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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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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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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开标三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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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0431-8963067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30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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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B(JL)-2021-11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云水街道路与排水工程二标段监理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8]3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云水街道路与排水工程二标段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3监理范围:完成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云水街道路与排水工程二标段道路、排水、绿化、标志标线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项目规模:道路全长约0.46公里,机动车道铺装面积约1.8万平米,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铺装面积约0.14万平米,红线内绿化面积约0.6万平米。排水管线工程D600-D1200。路灯、标志标线。 2.5计划投资:约3498万元。 2.6监理服务期: (1)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服务。 (2)计划工期: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20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3)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监理费不再增加。 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交纳社保; 3.4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建筑企业须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 (1)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2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2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大禹南湖学府B座4楼415室 联 系 人:王馨妍 电 话:1550600402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158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 @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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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30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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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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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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