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2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072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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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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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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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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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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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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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54072.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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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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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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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6月28日至2023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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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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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1楼开标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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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张延鹏 |
联系电话:0431-86168676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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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20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以 吉发改审批〔2020〕2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长春师范大学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监理; 2.2项目编号:JTZB-20220111; 2.3项目建设规模:理科第一组团楼31357.45平方米、理科第二组团楼22714.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071.81平方米,围墙工程2317米。上述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人防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等,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以及委托人要求的服务内容等;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标段最后一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且省级财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值财政评审后3个月; 2.6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7质量标准:合格,需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其他主要人员: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岗位证书;监理员2人,具有岗位证书;水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岗位证书;电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岗位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含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投标文件内监理人员与实际到场人员须一致,若不一致投标人需交纳违约金,总监不一致交纳违约金5万元,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一致每人次1万元,所有违约金均从监理费中扣除,并无条件更换为投标时的监理工程师; 3.3拟派出的监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环节,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如因特殊原因更换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前48小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0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现场身份验证;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6月01日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1楼开标1室,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提前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 5.2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会议号,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具体腾讯会议号以开标前投标人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经开分平台-远程解密-窗口,获取腾讯会议号。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将会议号录入,进入会议后视频方式开标; 5.4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张延鹏 电话:0431-861686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王友新 电话:0431-8537036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672865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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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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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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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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