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载客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载客电梯采购及安装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95.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114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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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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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载客电梯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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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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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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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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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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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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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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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载客电梯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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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7月30日至2022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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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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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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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27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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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二区)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载客电梯采购及安装 2.2招标编号:TC2295016 2.3设备名称:载客电梯 2.4采购数量:7台 2.5技术要求: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项目1#肺炎疫苗生产厂房、4#库房、5号研发中试车间、6号研发中试车间、7号宿舍共载客电梯7部。本次招标包括电梯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办理电梯验收及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5号研发中试车间客梯为对开双扇门,具体要求如下: 轿厢净高度2800mm,,厅门门高2500mm 轿厢天花:上层喷涂钢板,两侧镜面不锈钢(镀色),射灯+荧光灯。 前壁:镜面不锈钢(镀色) 门灯横梁:镜面不锈钢(镀色) 侧壁:镜面不锈钢(镀色)+钢板贴膜 后壁:镜面不锈钢(镀色)+木纹大理石 轿围:发纹不锈钢(镀色) 扶手:镜面不锈钢(镀色) 地板:大理石拼花地板 轿门:镜面不锈钢(镀色) 厅门:发纹不锈钢(镀色) 操纵箱及外呼:全高操纵箱,操纵箱面板为发纹不锈钢(镀色),外呼面板为发纹不锈钢(镀色)。 其余客梯为对开双扇门,轿厢:四侧轿壁为发纹不锈钢(轿壁厚度≥1.2),吊顶为发纹不锈钢板配LED筒灯;轿门:发纹不锈钢,厅门:发纹不锈钢 钢板厚度≥1.2mm,地板为仿大理石PVC。全高操纵箱。 7-2号为无障碍电梯,应按无障碍电梯配置加工。 注:具体基坑,井道,机房尺寸见附件土建图纸,尺寸不可改动,4号楼井道及机房已施工完毕,机房孔洞,轨道衬梁,吊钩如需修改由投标单位负责,报价时应考虑该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长春高新区,地块一东至规划三路、南至高新丙十八路、西至卓越大街、北至规划二路。 2.7交货期:设备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安装,45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工作。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招标人相关标准。 2.9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5万元(含税)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①投标人若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②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内容及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并同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上述“①”项资质。 (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新旧许可证书根据文件附件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气或机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2022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到现场组织安装等事宜。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应有类似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及参加社会保险(须含养老保险)情况证明。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进行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5.2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69087 技术联系人:褚先生 技术联系电话:1357896547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张林奎、孙高超 联系电话:0431-81127721、0431-81127625 电子邮箱:zhanglinkui@cntcitc.com.cn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5543200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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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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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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