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特需门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18.47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J320582000100028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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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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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特需门诊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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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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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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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5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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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654.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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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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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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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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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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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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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刘奥博 |
联系电话:0431-8495171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7月06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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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特需门诊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委员会党委会议纪要【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特需门诊改造工程。 2.2计划投资:5184722.00元。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530平方米。 2.4项目地点: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一项。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评标办法 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长城乡联字[2020]11 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三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 60分钟内加入本项目随机抽取阶段的腾讯会议(会议号电话通知),参加腾讯视频会议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重新招标。 8.3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26号 联系人:刘奥博 联系电话:电话:0431-8495171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联系人:田旭、林晓龙 联系电话:04318054611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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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7月06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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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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