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高端肉牛良种三产融合产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
|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73078.56万元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2044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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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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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榆树市高端肉牛良种三产融合产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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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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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榆树市先锋乡中安村及榆树市刘家镇永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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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7307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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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934166.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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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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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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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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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7月28日至2022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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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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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03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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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ZYHT2022-0702-GC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高端肉牛良种三产融合产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2】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设资金申请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榆树市高端肉牛良种三产融合产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以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后内容为准)。 2.3项目的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育肥3万头肉牛的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934166㎡,总建筑面积450237㎡,其中,中安村产业园区用地面积1502506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17平方米;永生村产业园区用地面积431660平方米,建筑面积7022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场区道路、绿化、围墙、大门及室外管网等场区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产为育肥牛舍、散养牛舍、暂养牛舍、干草棚、青贮窖等;二产为饲料加工间、加工车间、干草加工间、饲料成品库、发酵车间、陈化车间、成品库、温室大棚、有机肥车间、综合业务用房、机械库等;三产为交易展示中心等。 2.4工程建设地点:榆树市先锋乡中安村及榆树市刘家镇永生村。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2年10月1日到2024年5月31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期共计608日历天;设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总承包费用约为73078.56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71833.6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约为1244.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③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3.2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提供至2022年3月31日止。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可提供至2022年3月31日止。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9日8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QQ软件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QQ软件,加入腾讯QQ群(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QQ群号),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吉林省榆树市 联系人:于红军 电话:0431-839386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孙悦 电 话:0431-89203935、85210229 招投标监管部门: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992154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榆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9921549 地址:榆树市东环府路与府前路交汇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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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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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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