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水路周边区域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018.16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604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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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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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锦水路周边区域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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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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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广场西南锦水路周边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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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0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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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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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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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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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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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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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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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6日 16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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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TY-2022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水路周边区域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 以 关于锦水路周边设施改造、道路大中修修复及照明设施漏电保护改造工程列入年度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水路周边区域提升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广场西南锦水路周边区域,包含锦水路、杏花村公园及长春市公安局院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广场西南锦水路周边区域;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8日; 共计 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101816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业绩认定以竣工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线上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9月09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6日16时3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系人:曹英霞 电话: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3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051423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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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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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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