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已由 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松发改审批[2022]4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松原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松原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扩建设计规模3.5万吨/日,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第二松花江,新增1.5万吨/日再生回用设施。主要新建改良A2O生化池2座,絮凝沉淀间1座(内包括磁混凝池和沉淀池及变配电间),污泥脱水间1座。改造鼓风机房增设进风廊道1座,车库及危废间1座。按照可研初步估算的工程原有系统更换主要工艺设备17台,新增主要工艺设备249台。配套购置共266台主要工艺设备。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230.58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现有松原市江北污水厂厂区规划预留地范围内;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1)勘察、设计部分:本项目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等)、后续设计服务。
(2)建安部分:包括土建施工(污水处理厂项目全部土建、厂区硬化、绿化、亮化等所有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系统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出水稳定达到设计排放标准。项目交付时所有竣工图及归档资料必须完善。
(3)负责办理设计报批、初设和概算审批、建设报建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4)协助招标人办理其他报建、送审工作。
2.5计划总工期(不含试运营): 1004 日历天,
(1)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5月5日。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日期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
(4)开始试运行达标环保验收等完成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2.6 质量要求: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环保部门或项目环评中的各项目标准及内容要求,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试运行期完毕后污水各项指标应达到可研批复出水水质标准、项目环评中的各项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管控和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每年无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等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5 入吉企业要求: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19年01月01日-2022年11月0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04日16时30分,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yggzy.jls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子开标室二(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
5.2 现场解密:各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松原版)”制作的投标文件,工具下载途径-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松原版)。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携带单位CA锁以及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到达指定地点,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应使用CA锁进行解密,未能使用CA锁解密和解密失败后未能将非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原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歆鑫
电 话:0438-51100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兆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传奇
电 话:0438-2731689
监督管理部门: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8.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8.2 松原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8-2992020 邮箱:syszjjshb@163.com 邮编:138000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