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TZB-20220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 已由 中国地质调查局 以 中地调函〔2022〕2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中心长春基地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JTZB-20220315;
2.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40577平方米,分为两期建设,本次批复一期总建筑面积36950.68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分为A、B两个地块,其中A地块面积64683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16549.0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宿舍、门卫、车库、地下人防、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等。B地块面积75894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20401.6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中心、实验测试中心、样品加工间、车库及设备用房、门卫、换热间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设计预算、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工作;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6计划工期:2023年01月01日至2024年07月20日;
2.7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景绘路以南、鑫盛大路以西、光机路以北、福源街以东合围区域;
2.8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省市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无在建工程;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根据吉建管〔2022〕27号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同时,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平台信息截图);
3.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根据吉建管〔2022〕27号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同时,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平台信息截图);
3.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根据吉建管〔2022〕27号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同时,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平台信息截图);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须承诺一旦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所具有的资质确定申请人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不得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项目的相关资料;
3.8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根据吉建管〔2022〕27号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整个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8时00分至2022年11月25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进入腾讯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全称+人员姓名”(腾讯视频会议号:713447899)。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进入对应项目,点击“远程开标”菜单进入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及系统签章(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实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45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31-826503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537036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672865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注: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事办》,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吉祥码”——吉林省防疫健康码,来了!
一、什么是“吉祥码”?
“吉祥码”是吉林省数字吉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当前疫情推出的个人健康信息码,是方便您“码”上出行、“码”上办事等活动的个人“身份码”。依据防疫大数据信息核验结果分为绿码、黄码、橙码、红码四种颜色。
绿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的健康状态,依照防疫期间相关规定通行。
黄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但现场测温异常(体温≥37.3℃)的健康状态,若体温恢复正常,经任意扫码员测温登记后可恢复绿色码。
橙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或依照防疫期间规定进行隔离人员的健康状态,若本人无新冠肺炎症状,隔离期满,且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核验无异常可自动恢复绿色码。
红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健康状态,依照我省防疫期间相关规定进行人员管控和“吉祥码”健康状态色调整。
二、如何获取您的“吉祥码”?
第一步:登录微信“吉事办”小程序
▼未注册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看这里
①进入注册页面:长按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注册页面。
②完成注册并登录:填写注册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在“验证码”一栏填写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进行密码设置及实名验证。填写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并成功登录。
▼已注册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看这里
微信搜索“吉事办”小程序或直接长按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吉事办”微信小程序,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即可登录成功。
第二步:点击首页“人人有码、码上行动”专栏“查看吉祥码”按钮获取吉祥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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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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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