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三节 创新创业保障类政策
  • 政策要点 完善补贴资金政策
    服务对象 产销规模的企业
    支持方式 1.利用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运营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口。按照相关政策,对实现一定产销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吉工信办联〔2018〕20号)
    服务部门 省工信厅、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能源局、省金融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税局、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汽车处 陈永浩 0431-88906103

点击右上角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