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三节 创新创业保障类政策
  • 政策要点 加强产业基金引导作用
    服务对象 中国一汽及省内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支持方式 1.省政府、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中国一汽共同出资,并吸纳社会资本,设立红旗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国一汽及省内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化运营。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吉工信办联〔2018〕20号)
    服务部门 省工信厅、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能源局、省金融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税局、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汽车处 陈永浩 0431-8890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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