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推动长春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建设 |
服务对象 | 长春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
支持方式 | 1.加快推动长春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达到国家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及产品准入条件要求,争取2019年底竣工投产,实现轻量化全铝车身纯电动客车批量化生产。 |
政策依据 | 《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吉工信办联〔2018〕20号) |
服务部门 | 省工信厅、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能源局、省金融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税局、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 |
政策咨询 | 省工信厅汽车处 陈永浩 0431-88906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