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企业孵化器 |
服务对象 | 长吉两市科研院所、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
支持方式 | 1.鼓励科研院所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推动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科院等重点科研机构在长吉两市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2.对长吉两市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后补助形式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对孵化成效显著的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经实地考核和评审后,采取后补助形式给予资金支持。 |
政策依据 | 《关于推进长春吉林一体化协同发展规划实施的若干政策》(吉政办发〔2019〕25号) |
服务部门 | 省科技厅、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科技厅:0431-8893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