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网上年审,节约时间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
服务对象 | 道路货运经营者 |
支持方式 | 1.普通货运车辆经营者到就近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检测时,即视为提交年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上传至综检联网服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对相关审验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验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经营者。年审合格的,经营者可登陆吉林省道路运政系统经营者自助端,自行打印留存《年审合格证明》,以备查验。不合格的,可通过自助端补充相关材料。 |
政策依据 | 1、《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工作的通知》(吉交运〔2018〕370号) 2、《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一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周期和年审有效期的通知》(吉交运〔2018〕388号) |
服务部门 | 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
政策咨询 | 省交通运输厅:黄泊淞0431-85097705 |
点击右上角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