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学习筑梦班 |
服务对象 | 各高校党工委 |
支持方式 | 1.各高校党委负责建立“学习筑梦班”,从大学一年级遴选100名左右政治思想、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按照1:5的比例遴选校领导、中层干部、思政课骨干教师担任“学习导师”,对学员单独编班、单独授课、单独辅导,进行为期两年的重点培养。 2.省高校工委每年评选10个“学习筑梦”优秀组织单位以及100个左右“学习课堂”“学习园地”“学习小组”“学习标兵”,征集“学习筑梦”行动优秀工作案例在全省宣传推介。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大学生“学习筑梦”行动方案》(吉高校发〔2018〕3号) |
服务部门 | 各普通高校党委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