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四节 教育保障
  • 政策要点 高校运动会
    服务对象 各级高校
    支持方式

    1.全省每三年组队参加一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届省运会(高校组)暨全省高校学生运动会和青少年组比赛,每年举办冰雪运动项目比赛、篮球排球足球锦标赛和其它项目单项学生体育竞赛。

    2.市(州)、县(市、区)定期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和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

    政策依据 《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教联〔2018〕51号)
    服务部门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团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局,各高校,中(省)直中小学校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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