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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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民办校长资格
服务对象
民办学校
支持方式
1.民办学校校长应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和良好办学业绩,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学校人事、财务、资产等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政策依据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27号)
服务部门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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