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教师待遇 |
服务对象 | 义务教育阶段 |
支持方式 | 1.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市(州)、县(市)要加快进度。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