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四节 教育保障
  • 政策要点 增加农村教育经费补助
    服务对象 农村学校
    支持方式 1.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服务部门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委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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