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补助力度 |
服务对象 | 省内各县、市、州医保参保人员 |
支持方式 | 1、各级政府应当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建立相应的政府补贴体系,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补助力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凡适合社会资本承担的教育服务,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资本承担。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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