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疗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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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举报且情况属实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奖励
服务对象
举报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支持方式
1.填写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审批表,按规定程序请示审批。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吉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医保联〔2019〕7号)
服务部门
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
政策咨询
省医疗保障局李伟伟0431-8188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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