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减少贫困户的农业保险费用 |
服务对象 | 贫困户 |
支持方式 |
2.“一县—(多)品”特色种植作物成本险。对食用菌、杂粮杂豆、蔬菜、中药材等“一县—(多)品”特色种植品种,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费用由省财政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按照6:4分别承担,贫困户不负担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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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扶贫产业保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44号) |
服务部门 | 县(市、区)扶贫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扶贫办:0431-88905901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