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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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压缩运输许可时限
服务对象
物流企业
支持方式
1.跨省Ⅰ、Ⅱ、Ⅲ类大件公路运输许可时限分别在3、5和15个工作日完成。省内Ⅰ类大件公路运输许可即报即办,Ⅱ类大件公路运输许可不超过3个工作日,Ⅲ类大件公路运输许可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双通道”规划实施的若干政策》(吉政办发〔2019〕25号)
服务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
政策咨询
省交通运输厅:8509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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