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二节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 政策要点 税收减免
    服务对象 纳税人
    支持方式 1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吉财税[2019]59号)
    服务部门 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政策咨询 吉林省税务局:80500029

点击右上角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