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
服务对象 | 金融机构 |
支持方式 |
1.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运作重组、追偿、核销、转让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等方式,多渠道处置不良资产。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推动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做到应核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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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号) |
服务部门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 |
政策咨询 | 省工信厅运行办张涛0431-88904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