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金融补贴与支持 |
服务对象 | 中小企业 |
支持方式 | 1.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 2.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主管部门调整业绩考核标准,力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为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 |
政策依据 | 《关于落实中央“六稳”要求推动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吉办发〔2018〕38号) |
服务部门 | 吉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
政策咨询 | 省财政厅:0431-88550958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