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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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国企改革
服务对象
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
1.支持民间投资主体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收购、股权收购、可转债认购、出资入股、股权置换,或与国有企业合资新设企业等,鼓励民间资本控股经营。
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吉发〔2018〕48号)
服务部门
吉林省工信厅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胡志森0431-8890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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