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上市企业培养 |
服务对象 | 中小微企业 |
支持方式 | 1.全省动态选取100户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盈利水平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滚动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2.采取“一企一策”方式,集中协调解决重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建设涉及的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历史遗留的节点问题,帮助中小微企业轻装上阵。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0号) |
服务部门 | 吉林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市州政府) |
政策咨询 | 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胡志森 0431-88905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