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四节 教育保障
  • 政策要点 特殊教育教师津贴
    服务对象 特殊教育教师
    支持方式 1.各级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殊教育津贴提高到30%。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额。
    政策依据 《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吉教联〔2018〕4号)
    服务部门 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提高定额补助标准
    服务对象 高中生、 中等职业学校生
    支持方式 1.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机制,2018年定额补助标准实现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积极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
    政策依据 《吉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吉教联〔2018〕37号)
    服务部门 教育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班主任津贴
    服务对象 中小学教师
    支持方式 1.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内,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班主任津贴,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300元。
    政策依据 《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吉教联〔2018〕4号)
    服务部门 教育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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