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特殊教育教师津贴 |
服务对象 | 特殊教育教师 |
支持方式 | 1.各级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殊教育津贴提高到30%。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额。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吉教联〔2018〕4号) |
服务部门 | 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提高定额补助标准 |
服务对象 | 高中生、 中等职业学校生 |
支持方式 | 1.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机制,2018年定额补助标准实现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积极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吉教联〔2018〕37号) |
服务部门 | 教育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班主任津贴 |
服务对象 | 中小学教师 |
支持方式 | 1.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内,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班主任津贴,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300元。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吉教联〔2018〕4号) |
服务部门 | 教育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