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班主任津贴 |
服务对象 | 中小学教师 |
支持方式 | 1.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内,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300元。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津补贴标准。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幼儿园规划 |
服务对象 | 村级幼儿园 |
支持方式 | 1.科学规划村级幼儿园布局,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每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省、市、县三级奖补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教育信息化 |
服务对象 | 各级学校 |
支持方式 | 1.支持教育信息化平台和资源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使乡村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在提速降费、网络建设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县〔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