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八节 金融保障类政策
  • 政策要点 完善续贷政策
    服务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方式 1.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续贷机制,对企业融资到期需要续贷且符合续贷条件的,按续贷政策办理,续贷情形不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推动金融机构挖掘省内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积极开发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贷款产品和服务方式。健全完善应急转贷机制,扩大省级信贷周转基金规模,对阶段性确有转贷需求的企业,提供低费高效的应急转贷支持。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号)
    服务部门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银保监局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运行办张涛0431-88904393
  • 政策要点 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
    服务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方式
    1.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权属明晰、取得产权证书或证明权证的各类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商标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用于向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民间融资等机构进行抵(质)押担保或抵(质)押反担保时,各登记部门应给予办理抵押权、质押权登记。不能登记的,应出具书面不予登记凭证并说明原因。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号)
    服务部门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省法院、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林草局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运行办张涛0431-88904393
  • 政策要点 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服务对象 金融机构
    支持方式
    1.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运作重组、追偿、核销、转让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等方式,多渠道处置不良资产。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推动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做到应核尽核。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号)
    服务部门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
    政策咨询 省工信厅运行办张涛0431-889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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