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四节 教育保障
  • 政策要点 支持科研项目
    服务对象 各级省属高校
    支持方式 1.科研项目设立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间接费用中支出比例不设限制。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绩效工资分配的补充意见》(吉教联〔2018〕53号)
    服务部门 各省属高校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心理辅导与咨询
    服务对象 各级高校
    支持方式 1.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专职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教师,定期开展专职教师专业能力培训。
    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意见》(吉高校发〔2018〕2号)
    服务部门 各普通高校党委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学习筑梦班
    服务对象 各高校党工委
    支持方式

    1.各高校党委负责建立“学习筑梦班”,从大学一年级遴选100名左右政治思想、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按照1:5的比例遴选校领导、中层干部、思政课骨干教师担任“学习导师”,对学员单独编班、单独授课、单独辅导,进行为期两年的重点培养。

    2.省高校工委每年评选10个“学习筑梦”优秀组织单位以及100个左右“学习课堂”“学习园地”“学习小组”“学习标兵”,征集“学习筑梦”行动优秀工作案例在全省宣传推介。

    政策依据 《吉林省大学生“学习筑梦”行动方案》(吉高校发〔2018〕3号)
    服务部门 各普通高校党委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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