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四节 教育保障
  • 政策要点 双一流大学建设
    服务对象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支持方式 1.支持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主动对接“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0年底前,每个市(州)至少与一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省属“双特色”建设高校签订合作协议。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8号)
    服务部门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和各市〔州〕政府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职业学校办公处
    服务对象 职业学校
    支持方式 1.实施职业学校校办工厂建设试点,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取若干所公办职业学校,建设服务教学的非营利性校办工厂,所得全部收入只用于教育教学和生产再投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8号)
    服务部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等部门和各市〔州〕、县〔市〕政府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企业扶持教育
    服务对象 各级学校
    支持方式 1.企业可以将供学校购买的教学服务项目以及用人和生产需要,通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向学校发布。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8号)
    服务部门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各市〔州〕、县〔市〕政府
    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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